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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发票纳税

编辑:厦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11-02

企业的临时用工所取得的报酬应当分别缴纳营业税、城建税、教育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。税率如表:

劳务所得每次收入在1000元(含1000)的个税税率2%

劳务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定额减除费用800元

劳务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,定率扣除20%的费用

劳务所得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先在收入中扣除。

例:企业用临时工一名,每月工资1000元。应缴税如下:

营业税:1000*5%=50元

城建税:50*7%=3.5元

教育附加费:50*3%=1.5元

地方教育费附加:50*2%=1元

个人所得税1000*3%=30元

合计应缴税:50+3.5+1.5+1+30=86元

应注意的是:每月按时到税务开具劳务发票,不要因偷懒而几个月一起开,这样可能因适用税率不同会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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